宝安区最全人才政策包在此!

2025-03-20

深爱人才,圳等你来

近日

在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的指导下

“深i企”平台联合深圳人才集团推出

深圳人才政策宣传特辑

已推出深圳市级人才政策

福田区、罗湖区

盐田区、南山区人才政策

助力各类来深、在深人才和机构发展

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今天深圳人才政策宣传特辑宝安篇来啦

欢迎您查看、收藏、分享~


点击下图查看

深圳各类人才政策

↓↓↓

图片




人才专项政策



图片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2024年第二次修订版)


发布部门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政策期限

自2024年12月26日起实施,政策有效期需留意政府官网通知


资金项目


1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本科15000元/人、硕士30000元/人。补贴资金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到个人账户。


2

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配套资助


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工作站资助100万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资助50万元;获得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资助50万元后,升级为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或博士后工作站的单位,可追加资助50万元


3

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日常运营经费配套资助


对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工作期间的日常经费,按每名博士后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配套补助。


4

人才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补贴


(1)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论文给予最高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篇论文只资助一次)。具体标准如下:

在《Nature》《ScienceCellEconometrica》《American Economic Review》发表学术论文的,每篇论文给予一次性8万元资助。


在被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科学引文索引(SCI、SCI-E)、工程索引(EI)收录的相关研究领域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每篇论文给予一次性5000元资助。


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核心库(CSCD)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每篇论文给予一次性3000元资助。


(2)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或以第一撰写人出版学术著作:按项目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资助额度最高12万元


(3)本规程所涉各项奖补均为税前金额,在发放奖补前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

留学人员创业配套资助


按照企业获得的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资助金额给予等额配套资助。


6

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实习补贴


博士生3000元/月,硕士生2000元/月,最长补贴不超过1年。已享受过宝安区同类补贴的,不可重复申请。该金额为税前金额,在发放奖补前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

技能人才证书奖励


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万元;技师(二级)每人2万元;高级工(三级)每人5000元


8

职业培训机构或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培养技能人才奖励


每培养一名高级技师给予2万元奖励,每培养一名技师给予1万元奖励,每培养一名高级工给予3000元奖励。


9

宝安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认定及提升奖补


(1)认定奖补:

经认定的“宝安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给予30万元奖补。


(2)提升奖补:

一次提升奖补。对已获认定奖补的实训基地,在保持正常运行一年后,对外实训人次比上年增长20%以上,经自愿申请并考核合格的,给予25万元奖补。


二次提升奖补。对获得一次提升奖补的实训基地,在保持正常运行一年后,对外实训人次比上年增长20%以上,经自愿申请并考核合格的,给予30万元奖补。


10

宝安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日常运营经费支持


给予实训基地申报年度3万元“实训基地日常运营经费支持”。


11

宝安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补贴


差额补贴,国内培训每人最高补贴2万元,国外培训每人最高补贴3万元


12

现代学徒制学费补贴


获得相应专业大专、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后,每人给予最高9000元学费补贴(个人实际缴交学费不超9000元的按实际缴交金额补贴)。


图片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图片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2024年第二次修订版)


发布部门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政策期限

自2024年12月26日起实施,政策有效期需留意政府官网通知


资金项目


1

宝安区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启动经费资助


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启动经费按照设立企业投入资金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

宝安区首席工程师日常运营经费资助


首席工程师工作室日常运营经费按照设立企业当年度投入资金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

宝安区首席工程师奖励


首席工程师奖励标准为10万元,分三年发放,首年发放4万元,次年发放3万元,第三年发放3万元。补贴资金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到个人账户。


4

宝安区杰出工程师奖励


杰出工程师奖励标准为每人1万元,认定后在设立企业工作满一年并通过“首席工程师”工作室组织的考核后一次性发放。补贴资金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到个人账户。


5

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奖励


(1)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获奖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给予30万元奖励;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级技能大师、技能竞赛获奖者给予20万元奖励;省级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给予10万元奖励。


(2)以上奖励均分为2次发放,每次发放奖励的50%,同一奖励对象同一档次奖励仅可申领一次,已申领当年度区级高层次人才(或凤凰英才岗)相关奖励补贴的不可申领此补贴。


6

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助


对于评审符合要求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载体”)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


7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资助


对于评审符合要求的校企共建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资助,按照其机构规模和教学规模大小分三个档次,最高总分值为100分:基地评价总分值为60分(含)-80分(不含),资助金额为10万元;基地评价总分值为80分(含)-90分(不含),资助金额为30万元;基地评价总分值为90分(含)以上,资助金额为50万元。基地评价总分值不满60分的,视为不符合正常投入使用的条件。每个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只能申领一次。具体评价规则由区人力资源局另行发布并负责解释。


8

企业自主培训政府补贴


100元/人/天的标准进行补贴,每人补贴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每家企业每年限申请一次,每次不超10万元,其中技能培训类占补贴总额的60%(含)以上。


9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为:四级(中级工)或者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5500元/人/年;三级(高级工)或者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7000元/人/年;二级(技工)或者同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项目8500元/人/年。具体评价规则由区职业训练中心另行发布并负责解释。


10

百校千企产教服技能人才订单式培训补贴


新入职技能提升培训学员补贴标准为:完成了规定培训学时、综合评分合格以上,同时招聘为企业正式员工的学员补贴1000元/人/年(申报订单式培训补贴的企业员工当年不能同时申报宝安区企业自主培训政府补贴)。


图片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产业人才政策



图片

宝安区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若干措施


发布部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期限

自2025年1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资金项目


1

工业互联网专业人才培养支持


推动制造业企业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联合高校、科研机构、技工院校、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展工业互联网先进技术和运营管理培训,培养工业互联网企业技术人才、高精尖人才。每年认定不超过2个面向工业互联网应用企业的实训基地,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

工业互联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


完善人才政策,将工业互联网专业人才纳入宝安人才评价体系,开通专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加强对专业人才在奖励补贴、子女入学、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纳入宝安“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


图片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图片

宝安区关于推动软件和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部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政策期限

自2023年11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资金项目


1

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奖励


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落户宝安。对承担工业软件、基础软件等重大技术攻关的核心团队,给予市资助金额20%、最高2000万元支持。对获得市软件创新人才奖励和市骨干软件人才奖励,以及入选区“凤凰英才计划”“卓越工程师计划”的软件和互联网人才,给予子女入学、医疗保健、安居保障等专项优惠政策。


2

软件技术实训基地奖励


鼓励区内软件和互联网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院、技术学校等合作,开展软件教学、人才资质认证,合作建设软件实训基地等,培养兼具行业知识和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对被认定为区级软件技术实训基地的,给予建设单位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图片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博士、博士后人才政策


图片

深圳市宝安区博士工作室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政策期限

自2023年6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资金项目



博士工作室日常经费资助


对设立博士工作室的单位开展博士科研工作期间的日常经费,按每名博士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由博士所在单位统一申报,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到单位账户。


图片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注:本文整理的人才政策及相关内容以供参考,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政府相关部门最新公告为准。



|END|


来源:深圳智慧企服